中国正在起草《动物保护法》
2009年6月,中国第一部涵盖动物福利的法律-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》(建议稿)有望完成初稿,并于2009年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(下称“中国社科院法学所”)学者常纪文在接受《财经》记者采访时,透露了上述信息。12月22日,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牵头的中国《动物保护法》(建议稿)研究项目,已经在北京正式启动。
目前,中国仅有的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,是于2004年8月28日正式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。但是,这部法律主要是针对反走私、反盗杀等违法行为,并没有考虑“动物福利”问题。
据《财经》记者了解,目前仅有重庆、海南等省市制定了动物保护等相关法规,但在中国国内,尚没有一部涉及动物福利保护、强调动物权利的全国性法律。因此,如何保护并禁止虐杀一般性动物,在法律领域仍是空白。
实际上,多年来,中国不少非政府组织都在呼吁通过立法保护动物。尤其是硫酸泼熊、虐杀猫狗、活熊取胆等虐待动物的事件,近年来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之后,使得这一问题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。
除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,来自武汉大学、山东大学、西北政法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机构的专家,也将共同参与《动物保护法》的起草。
此外,常纪文告诉《财经》记者,他们还将推动对目前施行的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进行修订,以便和新的《动物保护法》保持一致。
他解释说,这两部法律的修订与起草,将借鉴西方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,将“动物福利”概念纳入其中,即强调动物的生理福利、环境福利、卫生福利、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,强调各种动物从生至死应拥有最基本的权利。
“《动物保护法》的出台,不仅将有助于保持生态平衡,维持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相处;同时,也能打破西方国家针对中国所设立的动物制品壁垒,从而有助于保护中国的经济利益,”常纪文对《财经》记者表示。
对于供食用的猪、牛等农场动物来说,该权利尤其重要。《动物保护法》必须保证这些动物在饲养、运输、宰杀的过程中不受到任何虐待和屠杀。
也就是说,《动物保护法》一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出台的话,那么肉类企业将必须严格遵守该法律,采用麻醉后屠宰等方式,减少农场动物在宰杀过程中的痛苦和伤害。而违反此规定的企业和个人,将受到“严厉的处罚”。
不过,《财经》记者亦了解到,目前该法律仍属起步阶段,起草该法律的专家组,也尚未对如何处罚和监督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具体的研究。
据常纪文透露,该法律正式通过后,有关部门和机构将可能效法西方等国家,采用“芯片植入”的方式,将饲养人的姓名、单位、联系方式、银行帐号等资料输入芯片,植入动物皮下,以便对各种动物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,“一旦发现任何伤害动物、抛弃动物的行为,一定会进行重罚”。
目前已启动起草工作的《动物保护法》,将涵盖所有的脊椎动物,并将与国际通行法律接轨;针对农场动物、实验动物、伴侣动物、工作动物、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等六大类别,也会作不同的要求【《财经网》专稿/记者 张瑞丹】来源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