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,丹佛,比特犬之伤

恩…不要说我们的法律不完善…这些狗就是在所谓完善的法律制度下被屠杀的…比特狗…
美国,丹佛。1989年曾经开始实施禁狗令,因为伤人事件。2004年法令废止,丹佛政府旋即开始诉讼,于2005年重新禁止比特狗(pit bulls)——这种狗相当凶猛,不知道轻重的可以百度一下。

这些照片是由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人交给媒体的,05-06年间,被收押屠杀的狗达数千只,有这样的图片出现也就一点都不稀奇了…

就算是一两只猛犬伤人,至于这样大面积的禁止吗?不知道现在…那里的情况怎么样…(via)







这算什么啊。
为什么不把繁殖它们的人都杀光呢 治标不治本
我同意禁止,不过是不是需要大规模屠杀呢。
伤
MLBD